各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义乌市建设局、有关测绘单位:
为加强对全省测绘成果的监督检查力度,掌握测绘生产单位的技术、质量情况,按照《浙江省测绘局关于实施2008年度测绘质量监督检验的通知》(浙测[2008]35号)的要求,我局对桐庐县城乡建设测绘队等17个测绘单位的测绘成果进行了监督检验,现将检查情况及要求通报如下:
一、从检验情况看,受检单位的测绘成果质量总体良好(详见附件),但也发现了一些质量问题,如《临安市二期水云间组团竣工图》(临安市地理信息服务中心承担完成)等3个项目的测绘质量不合格,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测绘质量监督管理,确保测绘成果质量。
二、项目投资单位要立即停止使用不合格的测绘成果,尽量减少因使用不合格成果造成的损失。并督促生产单位全面返修项目测绘成果,落实整改措施,尽早提交质量合格的测绘成果。
三、项目生产单位要认真查找和分析存在质量问题的原因,制定测绘成果返修措施,按照合同和规范要求,必须在2009年3月30日前完成整改,并书面报告我局国土测绘与技术监督处,我局将委托省测绘质量监督检验站进行复检。
附件: 2008年度浙江省测绘质量监督检验结果表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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