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测绘局关于批准测绘资质的通知
浙测资审〔2010〕20号
杭州元古测绘技术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和省测绘资质管理的有关规定,由你单位申请,杭州市规划局核实,我局审查,现批准你单位丁级《测绘资质证书》持证资质,证号:丁测资字33101106。允许承担业务范围为:
工程测量:等级以外控制测量;10平方公里以下1:500、15平方公里以下1:1000、20平方公里以下1:2000地形测量;城乡规划定线测量;城乡用地测量;建设工程总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以下规划检测测量(国家重点建设工程不得承担);局部市政工程测量;7层以下的住宅、高度24米以下的非住宅性质的民用建筑工程测量;100公里以下线路工程测量;相应于上述限额竣工测量。地籍测绘:等级以下平面控制测量;10平方公里以下1:500、15平方公里以下1:1000、20平方公里以下1:2000界址测量、其他地籍要素调查与测量、地籍图测绘、面积量算。
请于2010年3月15日前到我局测绘管理与政策法规处领取《测绘资质证书》。
浙江省测绘局
二○一○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