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各市、县(市、区)建委(建设局)、房(地)产管理局(处):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省房产测绘市场和房产测绘行为,加强房产测绘市场的监督管理,切实保护房产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房产测绘软件的标准化、规范化,提升房产测绘软件功能水平,提高房产测绘成果质量,根据《浙江省测绘局、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房产测绘软件测评工作的通知》(浙测[2009]7号)和《浙江省测绘局、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第一批通过测评的房产测绘软件的通知》(浙测[2009]74号)的要求及《房产测绘软件测评补充方案》,在公布第一批通过测评的房产测绘软件基础上,省测绘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09年下半年,共同委托省测绘质量监督检验站组成房产测绘软件测评工作小组,对第一批未通过房产测绘软件测评的杭州奥维信息工程有限公司等6家单位开发的房产测绘软件(详见附件)进行补测评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对房产测绘软件的专业测试、模型运算,面积核对,并结合第一次房产测绘软件测评后对测绘软件改进升级等情况进行了综合测评和论证。测评工作小组根据综合测评结果推荐,经省测绘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同意,确定“奥维房产测绘之星(4.0)”等6个房产测绘软件(详见附后《浙江省第二批通过房产测绘软件补测评软件汇总表》)为第二批通过测评的房产测绘软件,推荐省内各有关房产测绘的单位和机构使用。
希望通过房产测绘软件测评的开发单位要按照《房产测绘规范》和《浙江省房屋建筑面积测算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要求,加强软件研究开发与房产测绘实际使用的有效联系和结合,不断完善房产测绘软件功能,及时升级软件。要强化法律意识和服务意识,积极推动我省房产测绘软件的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为我省房产测绘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各房产测绘软件使用单位要及时反馈使用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完善和改进升级房产测绘软件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应用标准化、规范化的房产测绘软件,确保房产测绘成果的准确性。
附件:
浙江省第二批通过房产测绘软件补测评软件汇总表.doc
浙江省测绘局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一○年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