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测绘与地理信息局组织《浙江省地理空间数据交换和共享管理办法》学习培训
作者:许金成 发布日期:2010-05-31 点击量:
《浙江省地理空间数据交换和共享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浙江省人民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浙江省人民政府第271号令公布,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为了学习宣传贯彻好《办法》,5月26日,浙江省测绘与地理信息局在杭州组织《办法》学习培训,全省各市、县(市、区)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局直属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和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共170多人参加了学习。
浙江省测绘与地理信息局周方根副局长作《办法》学习辅导,对《办法》制定的背景、依据和目的作了详细阐述,对《办法》具体条款进行重点突出、深入浅出的讲解,使全体参加培训人员学习、理解了《办法》的主要精神,取得了较好的培训效果。
同时,为了进一步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办法》,浙江省测绘与地理信息局向各市、县(市、区)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充分认识《办法》颁布实施对于加强地理信息资源管理,规范地理空间数据交换和共享行为,促进地理空间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提高全社会信息化水平的重要意义。二要认真做好《办法》的学习宣传工作,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办法》,准确理解、全面掌握《办法》的各项规定。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办法》,使社会各界特别是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了解《办法》实施的重要意义和主要精神,将《办法》的宣传列入今年8月29日测绘法宣传日的主要内容。三要以《办法》颁布实施为契机,认真履行《办法》赋予的各项职责,加强与地理空间数据交换和共享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沟通和协调,建立和完善交换和共享工作机制。抓紧基础地理信息系统(数据库)建设,为交换和共享平台建设打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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